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 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 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 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赵延东对记者说,“这一结果有力地说明,学术不端行为不仅会败坏学术风气,还会对新一代研究者产生一种极恶劣的‘示范’效应。 那些在充斥着这种不良风气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学子们,很容易受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引导,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念。
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像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学术研究会出现种种错误。 这些错误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限于客观条件而发生的错误。 这类错误难以避免,也难以觉察,随着科学的进步才被揭示出来的,犯错误的科研人员没有责任,不该受到谴责。
“从调查结果看,目前学术不端行为的社会影响已呈蔓延之势,受访的接近两千名博士毕业生中,一半以上的人表示听说过自己 周围的 老师或同学有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赵延东告诉记者,“虽然这一比例并不代表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实际比例,但却说明,学术不端行为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大的。 ” 在赵延东的调查中,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发现,那就是,“39%的博士生认为学术不端‘值得同情’,23%的人表示‘可以原谅”’。 “博士生对周围学术不端行为的感知和认识是影响他们对学术不端态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博士生越是感觉周边环境中学术不端行为比较普遍,就越可能对学术不端行为持同情和原谅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