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抄袭案例典型案例之一,是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生袁某的学位论文抄袭了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生曾某的学位论文。 事情发生于2009年5月,有网友在某论坛发帖子称,其在期刊网上查资料,无意中发现两篇硕士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把江苏的统计数据换成山东的统计数据,以及一些统计指标的对比排序结果稍微改变之外”。
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是学风、教风的问题。 虽然彻底禁绝学术不端行为的想法并不现实,但从内因上可以通过学生加强道德自律,从外因上可以通过教育和纪律等方法进行防治。 具体而言,可分为三个方面:首先,学校和老师应当重视对学生学术道德的教育,让学生形成遵守学术规范的意识。
论文抄袭亦称论文剽窃,《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权司 [1999]第6号)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从实务来看,抄袭基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低级抄袭”,即原封不动或者稍作调整复制他人的作品内容;另一种是“高级抄袭”,即将他人作品中的独创性内容通过改变作品类型、表现形式的方式窃为己有。 审判实务中,认定“低级抄袭”较为容易,可通过比对重合内容的比例数据进行一般判断。 而认定“高级抄袭”难度相对较高,在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时需要考虑的认定标准有:相似部分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使用了他人思想表达形式的主要部分或实质性部分、相似部分在作品中的篇幅比例和重要程度以及相关公众对作品的整体认知等。
高等抄袭: 也就是所谓的“自己抄自己”,目前极为流行。 往往发生在同一课题组(实验室),把同一研究成果包装打包成多篇论文发表在不同的期刊,不仅可以实现高产,还可以得到后期的项目和帽子,名利双收。 但这其中危害最大的是 中等抄袭 ,我也“有幸”遇到了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