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专门的学术规范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要防止因为不了解学术规范而产生的不端行为。 当然,除了学术规范的传授,教师自身在学术方面的严谨作风对学生有更好的示范作用。 [2] 63岁的祝国光博士至今还记得,当初在海外顶级医学期刊上看到有关中药和西药对治疗 心肌梗塞 疾病具有同等疗效的学术论文时,那种难以言状的兴奋之情。
如果科学界的声誉由于学术不端行为的频发而受到严重损害,败坏了科学研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那么必然会阻碍科学的进步,因为做科学研究是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的,需要有科研资金的提供,需要有一个比较好的科研环境的。 没有了这些因素,科学就很难发展。 2、学术不端行为也直接损害了公共利益。 科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在使用国家资金,学术造假就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有的学术造假是和经济腐败相勾结的,是为了推销假药、假产品的,那么就是在骗消费者的钱,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载明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