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4月和9月,中国质检总局分别与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主管部门签订了相关协定,规定入华燕窝产品加工企业须先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注册,燕窝产品才能获准进口。
2⃣️印度尼西亚或马来西亚的输华燕窝产品必须在内外包装上用中、英文注明货品名、重量、燕窝(洞)名称及诖册号、加工企业名称和位址及注册号、产品储存条件和生产日期等信息,有关产品资讯的标示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要求。
3⃣️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CAIQ)开发了「中国燕窝溯源管理服务平台」及溯源标识,提供境外获华注册燕窝企业进口产品溯源管理服务,燕窝产品均有【专厂专号专用】和【一品一码】